前些年我是一名代课教师,户口落在村子里,去年我以村民身份与其他部
分村民承包了村里的一块土地,合同上写明是从2006年10月31日开始生
效,承包期为13年。今年我参加市里组织的教师转正考试,并通过了,即
将转为在编的正式教师。今年乡政府给村委会下发了一个文件说正式教师
不能享受村子的各种政策和待遇,若要享受就取消其工资待遇。村委会以
我转正就不再是村民,不享受村里的各种待遇为由要求我退出原先已承包
的合同。但我已经因承包的土地付出了很多人力和才力,而且合同里也没
说明我这种情况如何处理的规定,我不知道我一年前开始的并正在履行的
承包合同对村委会及乡政府今年的规定还起不起法律效力,我是否能继续
履行合同到期满,还是按村委会说的必须退出。